天桥社区创业好项目,创业好项目(在线咨询),创业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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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社区创业好项目,创业好项目(在线咨询),创业好项目

(八)增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初步...


品牌 隆华化工
总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物流 货运及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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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增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在充分把控行业和产业链风险的基础上,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

  (九)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拓展国内商品市场对外贸易功能,借鉴国际贸易通行标准、规则和方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范围,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辐射面广的内外贸结合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长清创业好项目,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拓展国内市场,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跨国企业。



(二)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以托盘标准化为突破口的物流标准化试点;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天桥社区创业好项目,打造一批跨区域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社会化水平,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开展商贸物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推广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提高物流专业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形成若干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支持商贸物流园区、仓储企业转型升级,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9.全力打造绿色循环流通。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打造一批绿色商场、绿色市场、绿色饭店、绿色仓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建立能源监测系统,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兼有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特点的绿色循环示范企业,推动形成“新商品———二手商品———废弃商品”循环流通的绿色消费模式。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推广绿色低碳采购,扩大绿色低碳商品销售。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倒逼机制。引导鼓励商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的食品、化妆品。推动商业企业自有品牌商品的适度包装。

  10.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围绕规范回收、循环利用、降低成本和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健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打造回收、分拣和交易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和规模化水平。鼓励发展网络收废、电话收废等模式。规范家电和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加快报废车回收企业、二手车市场升级改造,鼓励汽车流通企业拓展二手车业务,市中创业好项目,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促进汽车循环消费。建设旧货网络信息和交易平台,鼓励交易模式创新。

  四、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安全消费

  11.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推进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搭建省级追溯平台,追溯范围由7个 试点城市扩大到17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追溯链条由流通环节延伸至生产环节及消费终端,实现信息链条的完整闭合。追溯品类由肉类、蔬菜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中药材、酒类、水果、粮油制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基本构建起全覆盖、全链条、多品类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究”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




(十三)加快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营造诚信文化氛围。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具有信誉搜索、同类对比等功能的综合评价;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第三方专业评价;引导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形势需要和本地实际,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形成政策合力。

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创业好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充分发挥流通在促进和扩大消费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创新消费模式,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热点,拓宽消费领域,增强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便利消费

  1.优化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强化济南、青岛的核心地位,完善一批重要节点城市的流通功能,打造辐射全国、面向日韩的流通网络体系。城市重点构建以商业中心和区域次中心为核心聚集区、社区商业为基础、特色商业街为品牌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农村重点构建以县城商业为龙头、乡镇商贸中心为骨干、村级便利店为基础的农村商业服务体系。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